关于统一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9-05-21   浏览次数:1122


各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请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纸质版递交班级负责人,班级统一6月2日前递送工程馆B04室。

2.班级统一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tangyuning123@163.com

 3. 已婚或已婚已育育的研究生请携《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和结婚证、计生档案原件(例如:出生证)至工程馆B04室审核后,原件退回,《计生生育证明》留在学院统一去学校计生办盖章。

 4.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将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连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到工程馆B04室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2019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各位研究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在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

      2. 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工办

 2019520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doc

附件2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