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与化工学院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丽琼 发布时间:2017-11-28 浏览次数:1308
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填写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签字后将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逸夫工程馆B04室,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回学生。材料递交截止:2017年12月8日(周五)。
2、学院评定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评定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
3、审核发放
学院审核后于2017年12月将资助经费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上述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请递至工程馆B04室沈老师处,并将附件3《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 1594486028@qq.com。
材料递交截止:2017年12月8日(周五)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3: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报学工处备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