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王丽间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366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为开展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对象:2015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不限本学年度)
有意向的同学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于11月26日前发至wlj@scut.edu.cn。学校将通过面试确定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颁发聘书。
二、宣传队伍形式
由“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通过活动立项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三、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参与资助宣传活动学生的经费实报实销。
2.活动结束后,各资助宣传队伍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五、评比表彰
学校每年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