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王丽间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366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助政策的国家学金获奖学生(以下“国学生)为我校“学生助宣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助宣工作。为开展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对象:2015级、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不限本学年度)

有意向的同学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于1126日前发至wlj@scut.edu.cn校将通过面试确定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颁发聘书。

二、宣传队伍形式

由“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通过活动立项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三、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参与资助宣传活动学生的经费实报实销。

2.活动结束后,各资助宣传队伍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五、评比表彰

学校每年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


附件:“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