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表彰在2016-2017学年为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于2016~2017学年期间在各校级研究生组织(含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大学城校区工作委员会、研究生会大学城校区执行委员会、研究生社团)和各学院研究生组织(含研究生团总支、研分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任职,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积极承担各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艺术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2)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5.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研究生团委学生干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化学与化工学院具体分配名额:校级16个,院级39个。
四、我院研究生优秀干部评选工作进程安排
1、上交申请材料:
(1)各班干、党团组织干部申请人将附件1纸质材料分别递至各班级评优小组
(2)研分会成员将申请材料附件1递至李俞俊杰同学处863899160@qq.com,
时间截至2017年10月26日中午
2、汇总名单上报学院:评优小组、研分会组织经过公开讨论,根据申请者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绩效,确定推荐排序,并上报学院(纸版+电子版)时间:10月31日
3、学院网页公示名单: 11月2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纸版.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汇总--电子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