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院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丽间   发布时间:2017-10-16   浏览次数:481

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学生工作创先争优标杆工程之2016-2017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正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或推荐合适人员,于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发送至312151561@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113353


“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细则:

一、“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即 80 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最终由学校 通过组织评审或答辩等方式确定。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核成绩 90 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  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 准);

(5)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二名(或二等 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 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7)以第一作者发表 1 篇及以上 SCI 收录论文、EI 光盘版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Ⅱ类期刊论文;以第一作 者发表 2篇及以上 EI光盘版收录的其它论文、ISSHP 收录的论文、 中文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Ⅲ类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 3 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ISTP收录的论文;

 (8)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附件:三好学生标兵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