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办法及标准(试行) 发布者:夏雪峰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630

为进一步发挥老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青年教师导师制,按照《华南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化学与化工学院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办法如下:

一、工作机构:考核工作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办公室组织协调,学院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教授代表组成。

二、考核方式:

1. 考核步骤:首先由导师与青年教师互评,然后由学院组织学院工作小组评议,学院根据互评分和学院工作评分之和确定考核等级。

2. 考核分数的构成:

导师分=青年教师评分(总分20分)+学院工作小组评分(总分80分)

青年教师分=导师评分(总分20分)+学院工作小组评分(总分80分)

工作小组专家评议的平均分为学院工作小组评分。

三、学院工作小组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导师考核内容及分值:

1)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内容具体,切实可行(10分)

2)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和掌握教学科研工作规范和要领(10分)

3)为青年教师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20分)

4)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课件制作、随堂听课、参加辅导、答疑、试卷组织、批改、成绩评定、分析、指导实验、实习、实验报告的批改、归档(20分)

5)协助青年教师拟定科研计划或安排青年教师参与项目研究(10分)

6)指导青年教师课题申报、参编教材、撰写论文等(10分)

2. 青年教师考核内容及分值:

1)与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内容具体,切实可行(1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规范、关爱学生成长、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15分)

3)教学讲课、旁听导师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协助导师辅导、答疑和阅批作业、教材编写、课件制作(30分)

4)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课题申报和论文撰写等(15分)

5)教学、科研工作和进行情况总结,向学院汇报,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5分)

6)其它工作,例如参加学术交流及参加学院公益服务活动完成情况(5分)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导师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实际指导教师人数的20%,青年教师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实际被指导青年教师人数的20%

优秀:90100分;

合格:6089分;

不合格:059分。

本考核办法自201731日期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