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表彰在2015-2016学年为研究生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我院根据学校研究生《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应为2016年9月已注册的非2016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并在2015~2016学年期间在各学院学生组织、研究生团委(含研究生团委大学城校区工委、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大学城校区执委会,及研究生团委指导的社团)等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研究生干部,任职时间原则上满一年或满一届。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 学风端正,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 积极承担各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艺术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⑴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⑵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⑶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研究生团委学生干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化学与化工学院具体分配名额:校级19个,院级28个。
四、我院研究生优秀干部评选工作进程安排
1、 上交申请材料:
(1)各班干、党团组织干部申请人将材料分别递至各班级评优小组
(2)研分会成员将申请材料递至胡益豪同学处yihao_h@163.com,
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0日
2、汇总名单上报学院:评优小组、研分会组织经过公开讨论,根据申请者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绩效,确定推荐排序,并上报学院(纸版+电子版) 时间:10月13日
3、学院网页公示名单: 10月17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6年10月8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汇总--电子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