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院捐赠奖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984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激励青年学生奋发进取的精神,培养化学化工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光华化学奖学金”;叶振华先生家属在我院设立“振华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在我院设立的“大连化物所奖学金”;广州市拓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拓瑞化工奖学金”;汕头市新博化工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新博助学金”。

现就我院2015-2016学年度捐赠奖助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光华化学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本科生: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2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交流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善于钻研,各年度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居班级前茅。

4具有创新意识及开拓精神,在理论研究、科学实验中表现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的见解,在校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论文,经专家审查确认为真实优秀者。

2在科技研究开发方面,成绩突出,已获专利或有科技成果受学校学院的相关奖励,并经学院专家审查通过者。


研究生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2.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交流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硕士生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进展正常; 博士生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发表论文符合研究生院有关文件在质和量方面的要求。

2科研能力强,有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三)奖项设置

项目

研究生

本科生

一等奖

30001

30001

二等奖

20002

20001

三等奖

10003

10003

二、振华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3、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类别、奖励对象及人数

每年度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两万元(¥20000),共计奖励五人,其中包括研究生两人、本科生三人,每人每年人民币四千元(¥4000元)

类别

名额

金额

本科生

3

4000

研究生

2

4000

三、大连化物所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特别是立志科学研究、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化学院化工学院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2、获奖学生的专业成绩排名一般不低于前15%

3、若参加国家、省、校各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或国家基金委“人才培养基地”科研训练项目者,可考虑从诸如此类获选优秀项目中遴选。项目到时书面推荐科研能力突出者,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4、当年被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录取的推免生或者统考生,优先获得奖学金

(三)奖学金类别、奖励对象及人数

每年奖励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五千元(¥5000元)


四、拓瑞化工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在读本科学生(研究生)。(二)评选标准

1.刻苦学习、善于钻研,各学年度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居班前茅;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类别、奖励对象及人数

项目

名额

奖金(元)

一等奖

1

3000

二等奖

2

2000

三等奖

1

1000

2名研究生



申请期限

捐赠奖学金申请者可下载填写附件一审批表,并将纸版审批表以及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0715日中午12:00前递至学院逸夫工程馆一楼B04室,同时在截止日期前将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36274357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请如实填写登记表,在材料审核阶段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该生今后所有企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并作全院通报批评。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2016年化学与化工学院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2016年捐赠奖助金申请者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