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438


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人。重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资助金额可根据情况酌情增加。学院获资助金额共32000元。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填写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签字后将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工程馆B04室,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回学生。

2、学院评定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评定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3、学校审核发放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201512月将资助经费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上述2份纸质材料请递至工程馆B04室赵老师处,并将附件3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1573036151@qq.com。材料递交截止:20151127日(周五)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附件3: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发送电子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