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南理工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4-12-01   浏览次数:225


各支部: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三级赛事,分为全国赛、省赛、校内赛。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5年10月在广东工业大学举行,广东省省赛也将于2015年上半年举行。为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赛,进而为在广东工业大学举行的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孵化优秀的作品,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2月上旬举办华南理工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一、活动时间


201412月至2015年3月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资格


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


2.作品要求


1)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该类别研究生不可参加)、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所有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设计,撰写完成,可参加展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2)作品完成时间


2013年9月1日后完成的作品。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个;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进行申报,并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由各学院对上报作品进行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作品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复审和终审答辩,并提出奖励名单。


2.奖励方式


1)竞赛按三大类作品分别设特等奖(100分)和一等奖(7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发给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成为我校参加广东省“挑战杯”竞赛的重点考察对象。


2)各学院按获奖作品(取成绩最好的10件作品)总分相应产生“挑战杯”1名、“优胜杯”6名,并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跨学院组队的项目,得分计入申报者(或申报者代表)所在学院。


四、组织日程与安排


1.各学院组织作品及预审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


2.各学院组织申报(11月27日—12月3日)


3.书面复审和参展准备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1)12月3日至12月15日,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书面复审并评出终审决赛名单。


2)12月15日至2015年3月,各学院按组委会要求做好作品完善以及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工作。


3)2015年3月终审决赛前完成各学院作品布展工作。


4.终审、展览阶段(2015年3月)


1)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和学院领导、学生代表参加开幕式。


2)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


3)作品展览阶段。


5. 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3月中旬)


举行闭幕式,宣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提交作品要求


1.请有意向的同学将填写《作品申报书》,于12月3日将纸质版(电脑打印稿)一式三份交至工程馆B04室佘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75947989@qq.com,咨询电话87113353


2.申报书除意见栏手写部分及签名外,其他内容必须为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关于申报书的详细填写说明请见附件。


3.请发送电子版时务必另外单独注明作品名称、作品所属类别、学科类别、学历、参赛队员、作品联系人、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等信息(文档或表格形式皆可)。


1)作品所属类别:A.自然科学类、B.哲学社会科学类、C.科技发明制作;


2)作品类别:A.机械与控制、B.信息技术、C.数理、D.生命科学、E.能源化工、F.哲学、G.经济、H.社会I.法律、J.教育、K.管理;


3)学历:填写申报者或申报者代表的学历。


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华南理工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