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4-11-19   浏览次数:653


各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元/人。重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资助金额可根据情况酌情增加。研究生工作部分配给学院资助金额共30000元。

   四、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附件1,1式2份,)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其中《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签字后将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工程馆B04室,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回学生。材料递交截止:2014年11月25日(周二)

   2、学院评定。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评定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3、学校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2014年12月将资助经费发放至困难学生银行账户。

上述2份纸质版材料交至工程馆B04室,并将《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1573036151@qq.com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doc.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附件3: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