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医保申请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次数:384

2014年医保申请通知

一、申报范围

12014年新入学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未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老生。

二、申请方式

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选择“学生医疗保险”模块,点击“学生医疗保险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须于925日前填报完毕。

三、缴费方式

学生缴纳医保费192/人(银行卡内余额需≥193元),包含1.5年(2014.9-2015.12

学校财务处将根据申报名单于20141020日和1027日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费。扣款帐号:研究生使用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账号。


四、发卡

新生参保医保卡在十二月中下旬发放,学生如发现错卡, 将身份证复印件一星期内反馈给校医院医保办,医保办与制卡银行联系予以免费重制,逾期者,请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光大银行的任何一间分行前台补办。入学前在广州市曾参保的同学(包括原广州市城镇居民参保、城镇职工参保),用回原医保卡,不慎遗失者,请凭身份证到原制卡银行的任何一间分行补办。


五、特殊事项

1、保送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直博生、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

2、广州市学生已享受民政资助参保、公费医疗学生,不能再报参保;广州市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户籍的学生,不能报参保,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单位仍在缴费的学生不能再申报办理学生城乡居民医保。

3、困难学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证件家庭成员必须有学生本人,其有效期须至2014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必须是学生本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本次办理有效期包括2014过渡期和2015医保年度(2015年度不需再提供证件)。


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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