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离校人员退还校园卡余额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次数:220
校园卡持卡人:
校园卡在持卡人因毕业等原因离校后仍保留有其商务消费功能,仅将身份由在校人员改为校友,其校园卡内余额仍可用于校内消费,持卡人不必办理余额退还。如离校后不拟在校内消费,建议持卡人在离校前将余额消费完毕。
针对部分校园卡持卡人在离校时需要退还校园一卡通余额的情况,学校的相关管理与工作安排如下:
1. 由持卡人本人于2014620—201474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及校园卡(均为原件),前往信息服务大厅排队办理校园卡余额退还,并通过银行统一于20148月份退还至校园卡所绑定的银行卡,过期不候;
2. 具体工作流程为:①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及校园卡前往信息服务大厅签字确认办理余额退还手续工作人员现场扣除校园卡余额余额退还至银行卡;
3. 根据学校财务的管理办法:校园卡余额不做现金退还,不做现场登记银行卡号,校园卡若无绑定银行卡或银行卡不可用则退还不成功,相关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因此,请持卡人事前确定自己的校园卡已经绑定了银行卡,且当前所绑定的银行卡可用;
4. 信息服务大厅地址见附件。

温馨提示:由于业务量大及工作程序复杂,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建议尽快做好用款计划。

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财  务  处

信息服务大厅地址:文体中心斜坡,坡中左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