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4-05-20 浏览次数:169
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始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均须办理户口迁出(除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推迟毕业、考取了我校研究生且考取学院与本科就读学院同一校区的毕业生)。
2.毕业生的户口只能迁往就业报到地和生源地。
3.为了在户口迁移期间不造成混乱,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1日前归还。
4.请各位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于5月22日(星期四)前到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老体育馆104室)或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B2-224室),领取“户口在校的学生名单”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按名单及时发放,要求毕业生严格按照表中“户口迁移须知”填写。5月30日(星期五)前,收齐登记表,填写好“不需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名单”(按附件格式),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院所在校区户口办证室。
五山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电话:87111440)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办证室(电话:39380170)
附件:不需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名单样表
保 卫 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