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广东省直行评办工作部署,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须在10月10日前转入第四阶段,即接受省行评团检查和面对面评议阶段。为迎接省行评团检查和面对面评议,在第三阶段期间,校内各单位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校内各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
1.9月11日-13日,各单位针对《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问题”对号入座,就与本单位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报学校行评办。
2.9月14日-15日,校行评办完成《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发全校各单位,报省直行评办。
3.9月15日-25日,各单位就第二阶段自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报学校行评(方案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方法包括责任人、整改的成效、整改期限)。
4.9月15日-25日,就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2000字左右),与本单位自评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一同报学校行评办。自评报告包括本单位行评的基本情况、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方法(已实施的和将要实施的)、整改时间、整改成效、自评分数和等级(满意、基本满意、不合格)
5. 9月11日-28日,测评表内容资料的收集,由党办和校办负责收集《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中45项内容的支撑材料(包括学校和各职能部门转发、下发各类文件、规章制度、包括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在内的各项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测评表内容的顺序整理成册,并编出目录。材料一式两份,附上电子文档。
6.9月11日-28日,规章制度的整理。由校办和党办负责整理2007年10月以后学校各项新修订的或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类别整理成册。
7. 9月15日-30日,由学校行评办牵头,组织全校行评工作的自评工作,并依据测评表内容进行打分,自定等级。
8. 9月25日-30日,由党办和行评办完成学校行评工作的汇报报告(省直行评团检查时书记汇报用)和学校政风行风工作自评报告。
8.9月30日-10月10日,由校行评办上报整改阶段总结、转段申请,待省直行评办批准后转段。
9.9月30日-10月10日,由校行评办完成资料整理,以迎接省直行评办检查。资料包括⑴学校下发的关于行评工作的文件、通知、总结等。⑵学校关于行评工作的方案、措施和报告。⑶各二级单位的工作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方案、自评报告。⑷整理测评表中45项内容的支撑材料。
10.10月中旬,迎接省行评团检查和面对面评议。
11.10月下旬,由党办和行评办负责完成行评工作总结,报省直行评办。
12.9月-10月,由行评办宣传组负责编辑行评工作简报;收集影像资料,刻成光盘三份,报省直行评办。
二、注意事项:
1.本阶段内省行评团会来我校进行暗访,希予以重视,随时准备抽查。
2.各二级单位自评的测评表与学校的测评表(华南工[2008]32号《关于印发2008华南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表)内容相同,各单位针对测评表打分时,把涉及全校内容的分解为本单位内容。如《测评表中》第一项内容为“贯彻执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在学校层面就是否转发以上文件,是否发文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在各二级单位就是是否组织学习以上法规,均需要文字材料作支撑材料。
3.“测评表”已挂在学校行评评议专题网站“行评文件”中。
4.报送学校行评办的资料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请还未报送电子版“行评工作方案”和“自查总结”的单位尽快报送。信箱地址为:xieqihui@scut.edu.cn。学校行评办地址:二号楼南楼407室,电话87110207,联系人谢奇慧。
工作流程及安排表见附件。
附件:工作流程及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