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6-21   浏览次数:64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体领域见附件1)、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25日-7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审查表》上使用),之后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现场确认

考生于71316日,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的核验和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

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二楼(请登录http://www.scut.edu.cn/page/map/map_n.html查看交通路线和校内地图)、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处)。

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学院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28日。

各专业学位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5

三、招生限额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人):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

(项目管理)

工程硕士

(除项目管理外)

公共管理

硕士

风景园林

硕士

75

150

自定

75

最多100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专业综合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一)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学院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各学院应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为保证培养质量,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异地设置校区的招生单位外(且仅限在该校区所在地办学),其他单位禁止异地办学。

附件:1.2.3.4.5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