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和推动华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表彰工作在教学、管理、科研一线的优秀教师,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相关学院设立“华南理工大学金发科技奖教金”。
现将2011-2012学年度(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全年在岗教师。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人 化学与化工学院 2人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聚合物新型成型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人
奖励标准: 1万元/人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爱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管理育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二)在校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含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度考核合格;
(三)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
(四)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优秀,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和尊敬,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教学评价优秀,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喜爱;
3.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爱戴;
4.在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方面有突出的贡献,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教学有贡献、有创新。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一式两份的《2011-2012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金发科技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老师的材料于10月24日前提交学生工作处;
3.“华南理工大学金发科技奖教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评议并确定获奖人选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