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参照《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年修订)》,经个人申请及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以下同学为我院企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获奖者名单:
五粮液优秀学生奖学金:2023级研究生班谭新华
1.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2.在公示期限内,参评奖学金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在学院办公室(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1南座-302)备查,任何个人对公示人员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问题。
3.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艺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话:020-39380909,邮箱:hzhenhong@scut.edu.cn,地址: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1南座-302)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