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参照《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5月修订)》,经个人申请及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2021级研究生班陈雪涵为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
2.在公示期限内,参评奖学金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在学院办公室(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1南座-302)备查,任何个人对公示人员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问题。
3.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艺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话:020-39380909,邮箱:hzhenhong@scut.edu.cn,地址: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1南座-302)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