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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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延期毕业研究生:
各位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按规定时间申请住宿,不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研究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按时离校。
1、申请人条件:仅限于现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北校区学院研究生(南校区学院学生请咨询南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不能申请。
2、申请时间:
3、住宿期限:住宿起始日期是
4、申请办法:可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区 ”下载,填写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交到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号楼1115室)。
5、住宿安排及入住:
6、住宿费:所有住宿学生都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交住宿费。
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 点击下载11828200873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