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级“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双学位试点项目学生主修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双学位试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关于做好2023级双学位试点项目学生主修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级“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双学位试点项目学生主修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软件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未来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确保双学位试点项目以及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分流工作中引导学生综合考虑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情况,理性选择主修专业。
二、分流对象
本次分流对象为全体2023级“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双学位试点项目学生。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领导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蔡毅、许治
副组长:黄敏、钟远光
组员:刘飞、陶乾、黄翰、左保河、吴庆耀、汤德佑、刘艳霞、许小颖、张麟、汤旭东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
组长:张健、周勤
副组长:周军、陈强
组员:应伟勤、陈俊颖、李聿洋、刘伟、张竞涵、许莹予(学生)
(二)主修专业接收人数
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拟分流总人数的60%
工商管理专业:不超过拟分流总人数的60%
(三)分流办法
按照学生志愿顺序进行主修专业分流。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某专业人数限制时,这些学生直接确定为该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某专业人数限制时,则按照学生已出成绩的课程必修课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以方案发布日的教务系统成绩为准),择优录取。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
如果学生专业志愿和绩点排名相同,且录取排序排至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时,同志愿同绩点排名的学生同时分流至志愿专业。
(四)进度安排
1. 5月23日(星期五)前“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双学位试点项目形成“2023级(软件-工商)双学位试点项目学生专业分流通知”报教务处审核。
2. 5月27日,“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双学位试点项目发布审核通过的学生专业分流通知,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3. 5月28日- 5日29日,学生向学院提交纸板的分流意愿申请表。
4. 6月3日-6月4日,本项目转专业工作组对拟分流名单进行讨论、评议、审定。
5. 6月5日-6月9日,软件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在各自的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并由分流工作小组重新评议。
6. 各双学位试点项目于6月10日(星期二)将最终确定的专业分流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联系人:郭利辉、胡瑞霞
联系电话:020-81182604(软件)、020-87114742(工商)
电子邮箱:guolihui@scut.edu.cn、huruixia@scut.edu.cn
软件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