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2026年7月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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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科学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切实发挥测评机制的育人功能和服务效能,依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学〔2023〕52号),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特色、学生成长实际需求及上一版细则(2025年4月修订)的实施反馈,我院对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1日至7月5日止(共5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本次修订后的细则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电子邮箱:lixiaohai@scut.edu.cn(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265(联系人:李老师、麦老师)
来访地址:麟鸿楼103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