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浏览量:10

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保障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科研经费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年以来发生科研经费支出的所有科研项目。

二、自查重点

虚假编报预算、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其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请科研项目负责人对2021年以来发生科研经费支出的所有科研项目进行对照自查,如实填写《个人自查表》(附件1),于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mschyang@scut.edu.cn。

四、联系人

学院科研秘书:杨晨 87110273

 

1.个人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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