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30 浏览量:10

材料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年我院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类),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不能擅自改变申请表原有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个人整理好助学金申请材料(同时准备纸版和电子版),各班班长收齐后,纸版材料请于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交至麟鸿楼103钱老师处,25级统一交给C7辅导员办公室任老师。

  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打包,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发至邮箱2062509216@qq.com。

  2.初审: 院(系)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审批:学校将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

  3.各项助学金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钱慧荣

  联系电话:020-871102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材料学院各项奖学金名额及要求.xlsx

附件2:各项助学金申请表.rar

附件3: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承诺书.docx

附件4: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2024-2025学年评价表.docx

附件5: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道义契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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