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如为博士后,在站期应覆盖项目执行期。
(二)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中央高校项目(自然科学类及社会科学类)限1项;有在研中央高校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优秀青年团队项目和青年人才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除外)。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央高校项目总数超过5项(含5项)的原则上不得报;在研项目及申报项目作为项目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项。
3.已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该类别项目。如已获得校杰出青年项目支持的,不得再申请青年人才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
4.各类型项目不得逆层次申请。如已获得校杰出青年项目支持、重点项目支持,不得再申
请面上项目。
二、受理项目类型
(一)青年人才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U35项目)
1.本项目资助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给予更多挑大梁、担重任的机会,助力其早日脱颖而出。项目旨在围绕学校重点学科领域,优先支持信息、装备、能源、材料、生物、健康、农业、海洋、生态等九大跨学科领域和基础理论研究,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提出拟解决的前沿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开展高水平原创性创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并长期坚持,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动产出更多大项目和标志性科研成果。
2. 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37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本项目资助强度100万元/项,执行期限2年。项目验收后,将视情况择优遴选给予第二个周期的滚动支持。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
1.本项目旨在培育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的学科交叉创新研究团队,支持团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新兴科学前沿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挑战关键核心技术源头科学难题,力争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
2.本团队项目须依托创新平台,团队成员以一个平台为主,团队牵头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骨干成员(课题负责人)不多于5人、以40周岁以下为主。重点支持多学科交叉研究,要求跨学科、跨院系人员参与,鼓励博士后参与,同一人同一时间段只能参与一个攻关团队。
3.要先凝练问题,后形成任务,再组织团队,注重交叉协同。每个团队项目自主设置若干课题(团队牵头人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本类项目资助强度2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限2年。
(三)面上项目
1.支持科研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培育基础研究学术骨干。
2.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资助强度10万元/项,执行期限2年。
(四)成果转化类项目
本类项目着重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承接一批具有显示度的大项目、大工程,有效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或通过中试平台建设等形式推动一批成果走向产业化。设置校企创新联合体专项、中试平台专项两个专项。
1.校企创新联合体专项:申请人应是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批准立项的(以科研系统批准立项时间为准)校企联合研究院、校企联合实验室、校企研发中心等平台的负责人(或核心参与人),该校企创新联合体到账经费应超过合同经费40%或者达120万元以上,已经作为申报依托并获批立项资助的校企科研平台,不能再作为申报依托。
2.中试平台项目:申请人已在校内或“五院一园”创新创业园区搭建中试平台或即将搭建中试平台;中试项目已取得社会投资或公司投入;项目期内具有明确的建设方案、明朗的产业化前景;中试验证后的成熟技术成果通过许可、出售等方式转让给企业,或通过设立公司的方式实现产业化。对取得政府认定或授牌的中试平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3.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校企创新联合体专项资助强度不超20万元/项,中试平台专项资助强度不超10万元/项,执行周期为2年。
三、材料受理
(一)U35项目、优秀青年团队项目、面上项目
1.申请人须按申请类别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3)和《项目申报表》(附件6),将两个文件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全称-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面上项目-张三,发送至邮箱mschyang@scut.edu.cn。申请书请发送pdf版。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6日17: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二)成果转化类专项
1.申报项目需按申报专项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4-5),重点突出立项依据,实施内容与经费预算,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企业资质、前期合作证明、合作项目合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相关证明、资金投入证明、相关荣誉、成果先进性证明,合作效益等,具体附件要求请参照申报书相关内容),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六份,要求依托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7: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mschyang@scut.edu.cn,成果转化类项目不需提交汇总表。
四、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一)申请项目内容不得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项目重复。
(二)申请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严禁申报人弄虚作假,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承担过中央高校项目情况,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等科研诚信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申报人资格,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中央高校项目。
(三)涉及动物/人体伦理的项目,在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应当提交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审批表作为任务书附件一并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中央高校项目的研究成果应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原则上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以第一顺序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和考核要求,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项目申请简化预算编制,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科目编制预算。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应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科〔2023〕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接到立项通知的项目视为不予立项。
六、联系方式
U35项目、优秀青年团队项目、面上项目:朱晓睿87110629、87112700 成果转化类项目:王卫娟 87113065
学院科研秘书:杨晨 8711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