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2025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日期:2025-04-07 浏览量:1588

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见:

学术型博士:https://www2.scu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d4/be/4ad11b1d432e95b36fa114829ad8/aec7b98d-3604-4f80-9db6-add6e1b18470.pdf

专业学位博士(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

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1/0311/c14562a421329/page.htm

 

一、预答辩(预答辩具体要求有更新,9月批次起请严格按照新文件执行,详见附件)

 

二、毕业资格审查材料【4月14日(6月批次),6月23日(9月批次),10月9日(12月批次)】

提交以下纸版材料(请按顺序排放,用大夹子夹好,无需装订、装袋)交到麟鸿楼106:

1. 《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相关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 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如已提交,不需重复提交);

3. 中期考核表(如已提交,不需重复提交);

4. 学博:教学实践报告书(在职委培、工程博士除外)(2019级及以前的提交)(2020级起执行助教工作,完成者无需提交);

工博:《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报告》(2018级及以后的工程博士提交);

5. 十五份讲座票(工程博士除外)(本博创新班需要二十份);

6. 预答辩意见书、预答辩考核表、预答辩表决票

7.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博士期间满足申请学位要求的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经导师签名并写明“情况属实,与学位论文相关,属于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中的哪一类期刊”的意见; 如果有共同一作的,还需要提供纸版共一情况说明。

 

纸版交至学院审核前,博士生还须在“研究生系统”完成提交:

1.培养环节(包括开题、中期、学术讲座、实践报告、预答辩、毕业资格审核等)

2.成果管理(包括学生论文发表、学生专利等)

注意:系统里填写的学术成果,需保持与提供的导师签字的纸版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学位申请书》中填写的一致。

 

以下各环节请仔细阅读、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相关通知【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5/0401/c14562a583133/page.htm】

 

三、 提交学位申请

1.提交《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填写准确完整,申请人、指导教师亲笔签名)(下载途径:“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学位申请通用文件”)(填写说明见附件)

2.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并由导师在系统查阅检测结果后,在《学位申请书》中亲笔签名(查重率超过5%须另填写情况说明)。

3.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送审版论文(不需匿名处理,须去掉提名页,保留专家评阅结果处理办法页,请参考“单盲”评审学位论文模板(下载途径:“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学位申请通用文件”)

注意:

1.表格已更新,请务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说明途径到“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学位授予通用文件”、“学位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下载。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2.需完成培养环节毕业资格审核后,研究生系统里,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申请查重等后面程序,请合理安排提交材料时间。


四、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评阅费用缴纳

1.学位申请被受理后,学位办公室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选聘评阅专家,评审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左右,请学位申请人及导师耐心等待。

2.导师须及时缴纳学位论文评阅费用,具体方式如下:

①通过学校统一门户登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②收入项目编号为:j2yj-G2040010;转账金额:中文的撰写的学位论文评审费为570元/篇次,外国语撰写的学位论文评审费为1000元/篇次,“用途”一栏请务必写上“院(系)+学号+姓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费”,具体转账指引见《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最后页,还需附论文评审清单。

3.学位申请人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结果管理—博士论文送审结果查询”查询、下载专家评阅意见。专家评阅委员会结论处理办法参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须答辩前7日)【5月20日(6月批次)、9月1日(9月批)、11月25日(12月批)】

以下1-3请上传问卷星:https://www.wjx.cn/vm/m1GEo3x.aspx

1、《论文答辩材料》PDF电子版(仅填写第一部分答辩申请,导师已签署审查意见)(以“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命名)(下载途径: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博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见附件填写说明)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导师姓名+LW”命名,pdf)

3、专家评阅书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pdf)

 

六、答辩前手续办理(须答辩前5日)

学位申请人请将以下2-3材料交至麟鸿楼106进行审核。

1、系统里提交录入答辩安排(途径: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管理—论文答辩管理—论文答辩申请)

2、《论文答辩材料》(一式两份,将答辩安排填写好后,A4双面打印纸版)(下载途径: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博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见附件填写说明),审核后交答辩秘书。

3、导师已缴纳学位论文评阅费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4、领取档案袋子、答辩公告等

注意:审核通过的答辩信息,会同步更新至研究生院网站-答辩公告,督导会据此进行答辩巡视。如答辩信息(时间、地点、委员等任一个)临时发生调整,请务必于答辩前重新办理手续。

5、答辩前三天,答辩秘书领取表决票等。

 

七、答辩安排【5月29日前(6月批次)、9月5日前(9月批次)、12月1日前(12月批次)】

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答辩基本程序、学院答辩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见附件)

(一)专家评阅通过的申请人,由导师提出,报分委员会审批确定。答辩须在校内举行。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为与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学术作风正派,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2. 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 人,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人数应达到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

3.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不少于 7 人的单数,其中本校及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 2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4.工程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7 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应当是工程博士授权高校的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其中至少有 2 名具有工程应用研究背景且非本校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应达到答辩委员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相关领域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担任。导师组成员不能担任主席

5. 首次专家评阅委员会学术评价结论为“通过” 或学术复核决定为“撤销原学术评价结论,专家评阅予以通过”,且首次申请答辩的申请人, 其指导教师可以担任该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但不能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在相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6. 首次专家评阅委员会学术评价结论为“不通过” 或学术复核决定为“维持原学术评价结论,专家评阅不予通过” 的申请人,或重新申请答辩的申请人,其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该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在相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应有不少于 1名委员为分委员会委员。

7.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人,记录员 1 至 2人。秘书应为学校在职教师或全职博士后,熟悉工作职责及答辩程序,协助主席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答辩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会务和接待工作、答辩材料整理等。记录员应如实记录答辩过程、整理答辩材料。答辩记录须经答辩委员会秘书审查。

(三)分会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应在答辩5日前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八、答辩后材料提交(答辩后3日内)【5月30日前(6月批次)、9月5日前(9月批次)、12月1日前(12月批次)】

(一)秘书:

1、录音录像文件(命名格式:材料学院-答辩日期-地点-答辩人姓名)

2、表决票(与委员人数一致,答辩秘书不需要表决票;左上角装订,不能涂改,如有错误请拿错误件来换取新票)(作废或未使用的表决票都需要交回来)

3、答辩不通过告知书(如有的话)

(二)学位申请人:

1、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管理—学位分委会审核管理—博士论文修改及成果认定申请”填写学位论文基本信息。

2、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修改及学术成果认定情况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见附件填写说明)(下载途径: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学位授予通用文件)

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与认定表中填写的一致)(如与送审前提交的不一致需提供补充)

4、《论文答辩材料》(一式两份, A4双面打印纸版,左上角装订,见附件填写说明)

5、导师审查通过后的博士论文2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亲笔签名,最后一页附上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6、档案袋

7、博士研究生档案目录(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首次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或答辩不通过,且在最长学习年限或研究生学籍管理对毕、结业后可申请学位规定的年限内的学位申请人,有且仅有1次在学术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重新申请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或答辩的机会。逾期不可再次申请专家评阅或答辩。

2.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学术组织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可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复核办法申请学术复核。

3.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提交学位申请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学位申请人必须按程序经过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答辩手续后,方可按期举行论文答辩。如未经审批擅自组织答辩,或答辩委员会组成、程序等不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学位办公室对录音录像文件抽查结果为不合格,该答辩无效。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5.分委员会应当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学位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不授予学位决议书》原件送达至学位申请人。拒绝签收的,可留置送达;已离校的,可邮寄送达;难以联系的,可公告送达。

6.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纸:230g金色卡纸;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纸:230克浅黄色卡纸。

  

相关通知链接:

1.关于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5/0401/c14562a583133/page.htm

2.关于2025年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5/0224/c14562a579372/page.htm

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11月修订)

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223/c15624a460943/page.htm 

4.“单盲”评审学位论文模板

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223/c15624a460949/page.htm

5.关于完善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增聘专家评阅方式的通知(2025年修订)

  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5/0403/c14562a584330/page.psp

  6. 关于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的通知 

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03/c14562a492759/page.htm 

7.关于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13/c14562a493525/page.htm

  

  附件:

  1. 预答辩.zip

  2-1.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程序-20240401.docx

  2-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 毕业) 论文工作管理办法1.pdf

  2-3.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基本程序(2022年修订).pdf

   2-4.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复核办法.pdf

  3.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相关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zip

  4.共同一作的情况说明(学院模板).docx

  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填写说明.pdf

  6.查重率过高说明(学院模板).docx

  7.学位论文评审清单(对公转账用).xlsx

  8.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材料—适用于同时申请毕业及学位(一式两份)-备注填写说明-给学生.pdf

  9.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修改及学术成果认定情况审查表(一式两份) - 填写说明-给学生.pdf

  10.博士档案目录.docx

  11.博士答辩费办理流程-0508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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