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各班级: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在我院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2年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按照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2.研究生阶段所有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如申请不成功,成果可以继续使用。
3.已提交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学如需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则须重新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4.此前已提交广汽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学如需申请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则须重新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此前申请作废,以新提交申请为准。
5.已获得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社会捐赠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每人仅可申请一项社会捐赠奖学金,学院对申请名单进行第一轮公示;申请者如需要更换奖学金申请类别,可根据公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调整。如重新提交申请,则第一次申请作废;所有申请以第二次提交为准,不再调整。
2.学生申请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3-7,其中,金发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3,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附件5、附件6、附件7);
(2)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导师签字(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请按照“附件8”指引进行操作打印)。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3.提交时间:
申请者于9月26日下午5点前连同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交至麟鸿楼103室;于9月26日20:00前如实填写科研及获奖情况统计表(表格见下面链接)
【腾讯文档】2022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表(研究生)
https://docs.qq.com/sheet/DS0ViWnpiUUVNYlF1?tab=BB08J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社会捐赠奖学金时重复使用)。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参评捐赠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申请人要确保参评奖学金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则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4.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联系电话:22236309 地址:麟鸿楼1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