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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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为保证大会职能顺利完成,现向学院各班级发出如下通知:
一、学生代表的权利义务
学生代表具有出席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本届学生会相关工作报告,并投票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二、学生代表的选举
代表条件: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内有一定的代表性。
各班级按照附件1所示人数确定学生代表名单,在班级内以自荐、推荐等方式选出本班级的学生代表,并在班级内公示三天。公示完成后,将名单与相关信息填入附件二中,于3月15日14:00前发送到scutmsezzb@163.com
三、注意事项
1.代表须按时出席本次大会,会议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2.代表出席时着装须得体、大方,应着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