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毕业生停保的通知
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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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各班级:
按广州市医保政策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参保的学生毕业时须停保后,工作单位才能为其办理再参保。我校2018年毕业生停保工作现全面启动,请各同学配合班长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8医保年度已成功参保的学生,有以下情况均须办理停保:
1.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
2.本科生升硕士、硕士生升博士;
3.已退学或将在2018年9月1日前退学的学生;
4.2018年9月1日前已出国且2019年12月31日前不回国的学生;
5.已故参保学生;
6.其他不在我校继续上学的学生。
二、 办理流程
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内的学生,请于7月2日20:00前完成附件1《城镇居民减员变动表》相关内容,发给各班负责人。注意:表格中“变更类型”一栏,请按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三、 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按时填写,避免超过期限或漏报,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2. 因各种原因需延期至2018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用申报停保,例如休学的学生。
3. 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校参保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须申报停保。以上学生须于2018年9月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
如有疑问,请联系钱老师,2223630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