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28 浏览量:250

各研究生班级: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人。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126号(下周三)前完成

1)填写纸质版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留存)。126号(下周三)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交至麟鸿楼109

2)填写纸质版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126号(下周三)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后交至麟鸿楼109。若时间来不及,可将盖了章的扫描文件打印下来。

3)填写电子版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情况汇总表》,126号(下周三)前发送至邮箱317485504@qq.com

    2.学院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须在学院内部公示。

    3.获资助名单报学校备案。



联系人:钱老师 22236309

附件1: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doc (33 KB)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38.51 KB) 

附件3:2017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信息汇总表(报学工处备案).xlsx (10.28 KB)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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