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05-02 浏览量:338

各位老师:

根据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专项经费的安排,现开展2018年度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条件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

1.申请资助的学术会议须由各学院在广州市内举办(包括主办、承办),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已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华南工〔201661号)的规定完成报批手续。

2.会议规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境外人员参会人数15人以上,且来自3个(含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校外人员参会人数50人以上,且有1位(含1位)以上院士出席并作大会报告;

3)校外人员参会人数50人以上,且有3位(含3位)以上院士出席。

(二)青年教师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申请人须为19831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资助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需为本学科高层次的国际会议或者定期举行的区域性国际会议,且申请人需是该国际会议的组织(主持)者、大会报告人、分会(组)主持人或报告人。

二、资助经费额度及使用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资助经费为3-5万元/项;青年教师出国参加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人次。

2.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且必须于2018年使用完毕。

3.经费使用范围:

1)资助举办学术会议的经费,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勤俭办会;

2)资助青年教师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经费,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使用范围限为国际会议注册费、国际差旅费。

4.申请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人必须具备学校规定的出境条件,且出行前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如未完成报批或者报批未通过的,资助自动取消。

5.获得资助的学术会议或申请人应在会后一周内向科学技术处提交会议总结报告,学术会议还需在学校主页及其他网站刊发会议新闻。

三、申报事项

1.专项经费资助采取申报制,科学技术处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计划。

2.每学院申请资助的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个。

3.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申请表(附件12)和相关材料(包括会议审批表复印件、经费预算表等),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59日前电子版发送至liuwt67@scut.edu.cn

学院联系人:刘卫涛  电话:87110273

科技处联系人: 杨军 电话:22236622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出国参加国际重要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申请汇总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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