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垃圾的界定说明
日期:2019-06-11 浏览量:2027

各位老师、同学:

现阶段回收公司能回收的实验垃圾有以下几种:沾染化学品的手套、口罩、滴管、针管等实验耗材可以接收(不包含玻璃制品、铁制品)


本次学校回收资质招标招的资质为900-041-49(桶装废液、瓶装原液)、900-047-49(空瓶、实验垃圾),具体如下:


1、通风系统使用到的废活性炭:属于900-39-49(合同暂未涵盖该类别);

2、含重金属的土壤(含铬、镍、铅等):可以归属于900-046-49:离子交换装置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环保同意可以用这个类别申请回收,但合同暂未涵盖该类别);

3、树脂,塑料制品(未沾染化学品):虽属于实验过程中产生,但是该物品本身并不具有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制备的锂电等纽扣电池:可以拆解氧化稳定后作为实验垃圾处理,该公司可接收,但是确保已氧化彻底,包装压实;

5、针头:针筒与针头分开搜集,针筒按照实验垃圾回收,针头按照医疗废弃物搜集。学校已与无害化公司签订合同,五山校区将在化玻仓库配备锐器盒统一搜集,后续需要回收的实验室每周五送至化玻仓库并登记(具体时间等通知);

各个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垃圾相对固定,大家上报的申报表筛查标准是:


(1)非金属、玻璃制品不得按照实验垃圾申报,玻璃制品按照碎玻璃申报;

(2)实验室制备的样品需要注明主要成分;

(3)实验过程中沾染化学品的实验耗材;

(4)未沾染化学品等危险物品、且该物品本身并不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可申报,当做生活垃圾处理;

(5)在危险废物名录HW49(见附件1))中未找到对应或者描述相近的危废代码的不属于危废范畴;

(6)危险废物名录里面列为豁免的废弃物可以当做生活垃圾处理(见附件2),无需向环保备案,但应做好记录(名称、处置时间、重量);

不属于900-041-49900-047-49类别的废弃物需要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管理计划才能回收,但会影响现阶段的正常回收,因此,该类废弃物实验室暂时妥善存放,待积压废弃物处置之后再想办法回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611


 附件1:危险废物名录HW49.docx (127.16 KB) 

 附件2: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docx (361.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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