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6.15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战略部署,深化实施《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启动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修订范围
1.2026级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27级全日制本博(本硕)创新班、本博(本硕)强基班研究生。其中,本博班参照直博生培养方式,本硕班参照硕士培养方式,学生可在大四阶段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相关培养专项的培养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须单独制定。
202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关于开展202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要求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通知要求调整公共必修课中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课程。
(二)组织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学科修订,由所在学院(系)负责组织实施,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并报送会议纪要);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类别制定,由各类别牵头建设学院(会同各参与建设学院)负责提交并组织实施。鼓励各学院(系)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修订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培养方案要求
培养方案需包含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必修环节、培养环节设置、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等核心模块。学术学位各学科可参考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点击查看)、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应依据国家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总体培养要求和自身特色优势、培养条件,制订和完善培养方案。其中,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见附件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非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可参照执行。
(二)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涵盖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需同步配套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思政目标、教学内容与考核要求。各类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及学分要求见附件3,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公共课开课清单见附件4。
1.自2026级起调整公共必修课中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见附件3)。其中,博士必修课为2学分;硕士必修课为2学分,同时另选1学分进行修读。
2.鼓励开设《人工智能导论》公共选修课。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须选择不少于5门课程加入公共选修课列表并要求从中选修不少于2学分。
3.各学院(系)根据需要,可限定专业选修课清单供研究生选择,鼓励设置允许研究生跨学科、类别(领域)选择部分相关课程纳入个人培养计划并计入专业选修课学分。
4.各院(系)梳理培养方案课程清单,新开课(或更新内容)的课程均需上传教学大纲并提交纸质版(附件5),教学大纲超过5年未更新的,不予开课。不允许导师作为任课教师单独为名下研究生授课,否则取消该门课程开课资格。选课人数低于3人的课程当年予以停开,连续停开3年,则取消该门课程。
5.跨一级学科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中期考核前修完所报博士专业的硕士阶段必修课程。
(三)新增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工程类博士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后,对其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主要对工程类博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学术交流能力,以及独立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核通过后,方可转入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或申请学位(毕业)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阶段。学院(系)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综合考核形式,制定本单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参照执行。完成考核后,填写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表(附件6),纳入后续毕业资格审核材料(目前为线下操作,暂未纳入系统)。
2026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模板将通过邮件形式发至相关院(系)。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系)组织修订培养方案,由教务员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培养方案,经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的培养方案、主讲教师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新开课(或更新内容)的教学大纲纸质版一并报研究生院。
四、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
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联系人:郑老师(五山校区笃行楼217室)
联系电话:020-87111533 电子邮箱:zhengf@scut.edu.cn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联系人:罗老师(五山校区笃行楼202室)
联系电话:020-87110152 电子邮箱:luojingci@scut.edu.cn
2.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薛老师(大学城校区B1-411A室)
联系电话:020-81182995 电子邮箱:xuefeng@scut.edu.cn
3.国际校区
联系人:刘老师(国际校区F1-a213室)
联系电话:020-81181686 电子邮箱:lyy29@scut.edu.cn
4.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联系人:师老师(五山校区笃行楼702室)
联系电话:020-87113601 电子邮箱:zgxy@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非工程类专博可参照使用】.docx
附件4: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公共课开课清单.xlsx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