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5.12.15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实施《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突出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定位,强化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培育,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紧密对接的培养体系,为国家和区域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修订原则
(一)推进分类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特别是行业产业的实际需要,明确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上的本质区别。
(二)优化课程体系。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体现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内涵与特点。课程设置参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三、总体要求
(一)修订范围
1.202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27级全日制本硕强基班研究生(专业学位)。其中,本硕班参照硕士生培养方式,学生可在大四阶段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二)组织方式
1.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修订,由所在学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并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并报送会议纪要)。
2.鼓励各学院(系)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
四、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进行人才培养的根本依据,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必修环节、培养环节设置、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等内容。
(一)培养目标
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根据国家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和学校总体培养目标,结合自身的特色优势和培养条件,制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具体培养目标。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5个,设置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反映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先进性和前瞻性,要能适应、引导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并能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以录取时确定的学制为准。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2年,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普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加2 年。
(四)培养方式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毕业)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也可采用导师组制,组建由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导师团队共同指导研究生。
其中,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采取校企导师组的方式进行,聘请企业(行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导师组成员。
(五)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
1.总体要求
(1)课程体系应体现先进性、模块化、复合性、职业性和创新性,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和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调专业基础、职业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的综合培养。教学内容应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应注重发挥在线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协同优势,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工程实践、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须包含实践课程或案例教学课程或校企合作课程(在培养方案“备注”中写明),专业基础课须开设不少于3门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鼓励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技术前沿课程、职业资格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等。具体课程类型及要求见附件1。
(3)公共选修课从研究生公共课清单(参考2025-2026学年清单,见附件2)里选择,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将在线开放课程加入“公共选修课”列表并要求选修不少于1学分。
2.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四大类,具体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类型 | 课程说明 | 学分要求 | |
公共必修课 | —— | 合计10学分: 1.思想政治课,共3学分 ①S0001089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②S0001025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2.S0002046综合英语,3学分; 3.S0004070工程伦理,2学分; 4.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2学分。 | |
专业基础课 | 数理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 (开设不少于3门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 | 须包含实践课程或案例教学课程或校企合作课程(在培养方案“备注”中写明) | ≥12学分 |
专业选修课 | 类别选修课、类别各领域个性化选修课、跨院系课程等 | ≥3学分 | |
公共选修课 | 在线通识教育课程、工程综合素质课程、创新能力提升课程等 | ≥1学分 | |
课程总学分 |
| ≥26学分 | |
总学分 |
| ≥32学分 (含专业实践6学分) | |
3.非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按最新各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设置。
(六)必修环节(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非工程类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专业实践形式、时间要求等均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设置,建立和完善专业实践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七)培养环节设置
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位授权点实际,制定更为具体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
对照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包括学位(毕业)论文、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五、工作安排
1.学校制定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附件3),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根据基本要求修订具体培养方案。
2.各学院(系)组织修订培养方案,由教务员于2026年1月12日前通过“研究生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经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双面打印)、全部开课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4)经主讲教师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并报研究生院笃行楼北座202室。
联系人:詹老师 020-87111481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