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孟祥旭
-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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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2024届本科毕业生:
“2+3”辅导员(先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后再攻读研究生)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面向校内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2+3”学生辅导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3”辅导员25名,具体岗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推荐和招聘条件
1.同时满足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推免基本条件的1-5条;
2.英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家庭版除外)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5.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突出;
6.了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推荐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每人仅限申请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发送至附件1中招聘岗位联系人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2:00。
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相应网上报名和审核工作(注意选择推荐类别为“2+3”辅导员)。华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系统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各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和“2+3”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结合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和非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招聘院(系)于2023年9月13日下午15:00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通过初审名单(附件3)及简历。学生工作部(处)于2023年9月13日18:00前完成校级资格复审并反馈通过名单至招聘院(系)。
(三)院(系)考核和推荐考察人选
各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和“2+3”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通过校级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二级单位考核。院(系)考核工作重点考察学生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学生工作经历和辅导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各招聘院(系)于9月14日下午17:00前提交推荐汇总名单(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adsd@scut.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与事务科(1号楼1122室)。逾期提交推荐材料视为院(系)放弃本次招聘。
各院(系)在提交推荐汇总名单时应把报名应聘本院(系)“2+3”辅导员并符合招聘要求的全部学生都列入其中,同时须明确推荐排序和拟聘意见。
(四)学校综合考察
1.学校“2+3”辅导员招聘综合考察小组根据院(系)推荐意见初步确定考察人选。若院(系)无合适推荐考察人选,由学校“2+3”辅导员招聘综合考察小组对其他应聘者进行考核评议后择优确定拟推荐考察人选到相关院(系),由院(系)进行二次考核确定考察人选。
2.学校“2+3”辅导员招聘综合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向学校推荐拟录用人选。学校综合考察将重点考察拟推荐人选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推免综合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能力、学生工作经历、辅导员岗位匹配等方面。
(五)推免资格公示
拟录用人选由学生工作部(处)按照推免研究生的程序要求进行推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推免资格(不占用院系普通类推免名额)。
(六)审批录用
获得推免资格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录用为“2+3”辅导员后,2024年7月予以聘用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应严格审查学生推免基本条件和综合评价结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各院(系)和有关部门在学生报名、院(系)推荐考核、学校综合考察等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学生推免和人事招聘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具体实施和全程监督,纪监办公室负责开展再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昕,联系电话:87114453,邮箱: adsd@scut.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87110195。
学生工作部(处)
人事处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