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 发布者:李俭
  •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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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先进榜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名额

(一)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要求中国籍)。每个院(系)原则上可推荐1名学生。

(二)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推荐名额。

(三)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荐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前。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六)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

四、推荐材料

(一)各候选人材料经院(系)审核,择优推荐,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名。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20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JPEG格式,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简介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打包发送电子邮箱:adsa@sc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院(系)-姓名-学生类型。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积极挖掘学院学生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

(二)各院(系)要严格做好推荐人员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三)各院(系)要充分做好推荐学生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择优在“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线”微信号推送优秀学子专访。

 

联系人:阿依帕夏,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1: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附件1: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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