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发布者:陈动
  • 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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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教助委〔20215号),现将我校评选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其中负责本科生资助工作者2名,负责研究生资助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2.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3.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5.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填写《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从申报者中择优推荐3人。

    3.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对象于2022117日前将《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scut.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一旦提交视为申报对象本人对填写内容负责)。确定被学校推荐为候选对象后,需再报送以下材料: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联系电话:87110693


    附件: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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