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校考上(保送)09级研究生的毕业生暂存行李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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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对象:本校考取(保送)北校区的2009级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存放时间:2009625日至200995日。

三、办理方式:

学院指定一名负责人员于626日前到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由该负责人持宿管办出具证明到安排的宿舍大楼领取房间钥匙。

四、注意事项:

1、房间仅限于学生存放行李,不得存放危险、污染、放射、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不得用于住宿。

2、进出大楼人员须接受宿管人员管理。

3、使用期满将房间钥匙交回值班室。

 

                                                      

 学生工作处

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房间安排表

    

大楼

房间

材料学院

北十六

501

土木与交通学院

北十六

502

电力学院

北十六

5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北十六

504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北十六

505

建筑学院

北十六

507

电信学院

北十六

509

自动化学院

北十六

510

轻工与食品学院

北十六

511

理学院

北十六

601

工商管理学院

北十六

602

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学院

北十六

603

外国语学院

北十六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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