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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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仅限于现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不能申请。
二、申请时间:2009年6月16日至2009年6月28日。
三、住宿期限: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四、申请办法:可在学生工作网页下载区下载或到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室索取《华南理工大学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填写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号楼1115室)。
五、住宿安排及入住:2009年6月30日确定并公布住宿安排情况,申请人可到就读学院或所住宿舍大楼值班室查看住宿安排。7月1日至7月5日,申请人在现住宿舍楼值班室办理离舍手续并开具《离舍验收条》,同时到新安排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凭《离舍验收条》和学生证办理)。安排入住原宿舍者不用办理离舍、入住手续。
六、住宿费:所有住宿学生都须按照宿舍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缴交住宿费。
注:不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舍时间按时离舍。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