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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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仅限于现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不能申请。

二、申请时间2009616日至2009628日。

三、住宿期限:200971日至2010630日。

四、申请办法:可在学生工作网页下载区下载或到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室索取华南理工大学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填写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号楼1115室)。

五、住宿安排及入住2009630日确定并公布住宿安排情况,申请人可到就读学院或所住宿舍大楼值班室查看住宿安排。71日至75日,申请人在现住宿舍楼值班室办理离舍手续并开具《离舍验收条》,同时到新安排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凭《离舍验收条》和学生证办理)。安排入住原宿舍者不用办理离舍、入住手续。

六、住宿费:所有住宿学生都须按照宿舍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缴交住宿费。

注:不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舍时间按时离舍。

 

                                  学生工作处

                           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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