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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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近日,国内某高校的学生宿舍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据初步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是学生违章使用不安全电器“热得快”所致。目前广州已进入天气干燥、火灾多发的季节,为了吸取火灾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学校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
1.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包括空调、冰箱等)以及电炉、电热棒(俗称“热得快”)、电热水杯、电烙铁等不安全的电热用具;
2.不具备安装洗衣机条件(如无专用插座等)的宿舍禁止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洗衣机;
3.禁止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电话线等;禁止在蚊帐内使用台灯、充电器等;
4.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点蜡烛、焚烧物品、使用煤气炉等;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或堆放物品。
6.禁止盗用公用电源,挪用、玩耍、破坏消防器材或安全指示灯等;
7.禁止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二、排查整改措施和办法
1.各学院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及应对火灾的能力,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学院在
2.各学院于20日前对本学院的全部学生宿舍按照以上重申规定做好排查整改。各学院主管书记(副书记)要组织好此项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要深入到学生所住宿舍进行检查,对学生使用的违规电器和消防隐患要立即处理。
3.各学院于
4.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宿舍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本次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至相关学院,限期未整改的予以通报。对检查到的违纪学生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校规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学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研 究 生 院
保 卫 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