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校区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的通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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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仅限于现住在北校区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8日。
三、住宿期限:住宿起始日期是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毕业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宿离舍手续)
四、申请办法:可在学生工作网页上下载或到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室领取《华南理工大学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申请表》,填写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一号楼1115室)。
五、住宿安排及入住:2008年6月29日确定并公布住宿安排情况,申请人可到就读学院或现所住宿舍大楼值班室查看住宿安排。6月29日至7月1日,申请人办理离舍及入住手续(要求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员验收房间并开《离舍验收条》,凭《离舍验收条》和《学生证》到安排入住的宿舍大楼办理入住。安排入住现宿舍者不用办理离舍入住手续)。
六、住宿费:所有住宿学生都须按照宿舍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缴交住宿费。
不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时间按时离校。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延期毕业生住宿申请表-研究生 点击下载1213170765766.doc
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