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本校研究生等同学临时住宿安排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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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临时住宿的同学:
1、因临时安排的房间目前还有毕业生居住,待毕业生在6月30日离校后,请各同学于7月1日上午9:00—12:00凭本人身份证、住宿费发票,及电费押金收据(短期住到7月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电费押金收据)到所安排入住的宿舍大楼值班室交纳钥匙押金(10元/片)并办理入住手续。
2、请各位同学于6月29日下午2:30-5:00在一号楼1117室或7月1日上午9:00-10:30在北十一值班室交住宿费和电费押金。临时住宿期间免水费,免费指标电为9度/人,超额用电自负,入住时交电费押金50元/人,离开宿舍时按实际用电度数结算。
3、具体临时住宿安排表见附件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临时住宿安排表 点击下载11831146258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