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退宿手续须知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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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1、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27日6月29日期间办理退宿手续,并最迟于6月30日前搬离所住学生宿舍。

2、办理退宿手续的程序为:①学生宿舍验收→ ②财务处(二号楼102室)盖章(查看住宿费是否交齐)→宿管办盖章。

3、6月27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凭学生宿舍值班室开的“毕业生离舍验收条”到一号楼1115室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盖章,此外,26日的19:00~21:00在北十一学生宿舍值班室盖章27日的19:00~20:00在西七学生宿舍值班室, 28日的19:00~20:00在东六学生宿舍值班室。全部以班为单位办理

4、学校为每个学院提供两间学生宿舍,用于存放本校本科生考上硕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考上博士的学生行李,学校将此两间宿舍交于学院负责管理。考上博士的同学,7月1日9月6日住宿自行解决,学校不给予安排住宿。

5、06级直博生,7月2日安排入住博士生房间,7月2日可到所在学院查询。

6、若有特殊原因(如论文延期答辩)不能按时搬离宿舍者,请持延期住宿申请及院系相关证明在2006年6月29日一号楼1115室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短期住宿手续。

二、行李托运:

为方便同学们托运行李,学校联系了中铁快运及宅急送两家托运公司以最优惠价格上门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集中托运时间:6月27日上午8:30—12:00(如提前托运可致电服务电话上门服务,只有集中托运时间才能享受校园托运优惠价,其他时间托运价格与市场价相同)。

两种托运方式:由中铁快运和宅急送快运速有限公司托运,可以门到门服务。

中铁快运服务电话:13316085828,宅急送服务电话:83969988。

地点:西湖厅一楼、北十前、北十三前

行李托运注意事项:行李内不得夹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以及国家规定违禁物品。派遣证、毕业证等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不得夹在行李包内。

                                            学生工作处宿管办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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