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通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11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通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拟于本年度申报学校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及成果推广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的我校在职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于1115日前向人事处聘任办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院系管理员名单》(附件11)、《院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2)。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进行调整的,可按照学校文件中工作小组成员构成相应规定等进行调整,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后执行。

(二)各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可按学科或研究方向各提出3个建议送审单位,建议送审单位相应学科的第四轮评估结果原则上应不低于我校,填写《院系建议代表性成果送审单位清单》(附件13),于1115日前报送人事处聘任办。相关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1115日前向所在单位书面提交《关于参加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请》(附件14),于1115日前自主选择3项任现职以来近5年获得的代表性成果参加通信评审,其中申报一般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高教管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后副研究员资格人员论文不少于2篇,其他人员论文不少于1篇,具体要求及操作如下:

1.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并保存(路径如下: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岗位聘用系统—2022年职称评审—填写申报信息);

2.上传个人代表性成果(路径如下: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岗位聘用系统—2022年职称评审—填写基本信息—填写代表性成果送审。上传完成后需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后方有效)。上传时须隐去姓名、其他作者、工作单位等信息,以PDF格式上传,以成果标题作为文件名;所有涉密的项目和数据请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3.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导师可视同第一作者计算,但不能超过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论文对应本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南理工大学,调入引进人员进校后一年内与进校前发表的论文可不按此要求;online论文不计入有效材料;

4.在“代表性成果综述”栏中客观填写送审代表性成果的学术创新点、科学影响、社会经济价值、本人承担工作量和同行引用及评价等,限300字以内;

5.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业绩综述”栏中客观准确填写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情况。综述不简单列举数量,主要概括教育教学的育人理念、创新方法和育人成效,科研工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国际合作与社会服务工作的贡献和影响等,限1000字以内。

(四)各相关单位于1116日前在岗位聘用系统审核并提交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并向人事处聘任办提交申报人《关于参加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请》(附件14)、《关于采用2021年度代表性通信评审结果的申请》(附件15)《代表性成果通信评审人员清单》(由系统导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严格把关,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二)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1.申报人申报的岗位系列是否与本人现岗位系列一致,申报人是否满足申报岗位的任职年限;

2.申报人上传的代表性成果是否符合规范和时效要求(如:是否经过匿名处理,是否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取得,申报人在成果中排名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三)院系相关工作人员和院系学术分委员会成员须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相关纪律规定,学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有效期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2831日,近5年指201791日至2022831日,其它年限以此类推。

(二)申报人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职务系列及从事岗位系列一致。

(三)2021年通过代表性成果评审人员,若今年申报同一岗位且2021年送审的代表性成果今年仍属于有效申报材料,申报人可书面申请采用2021年送审结果并于1116日前在系统保存提交。

(四)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依规履行审核职责。未履行好审核职责的,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

(六)具体细则及相关要求见《事项清单》(附件16)

(七)聘任办联系人:邓典雅、张嘉纯,电话:87111006,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南座611

 

 

人事处

20221110


附件1-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院系管理员名单.doc

附件1-2:院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1-3:院系建议代表性成果送审单位清单.xlsx

附件1-4:关于参加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请.docx

附件1-5:关于采用2021年度送审结果的申请.docx

附件1-6 :事项清单.xlsx

附件1-7:华南理工大学委托同行专家鉴定函(2022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