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以下通知务必传达至本班所有同学知晓,要求各位同学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期间自行浏览学院官网,获取相关信息。
时间 | 事项 |
8.28-9.5 | 1) 学生工作处组织技术人员将学生成绩导入至学生管理系统; 2) 9月4日前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包括:①对于已入党学生的“政治面貌”在系统是否已选填为“中共党员”;②对于转专业、休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由原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休学超过半年将进入下一年综合测评;转专业学生以2018-2019年度参加学习活动班级为主;③对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等省份或地区的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是否确认其“生源所在地”属性信息准确;④学生家庭成员的信息是否已及时完善,包括学生父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 3) 各年级辅导员于9月5日前完成信息审核工作(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以及学生信息未经过学院审批者,无法参加综合测评);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小组(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并公布评审工作小组的职责及名单。 |
9.5 | 2018级各班班级用户(班长)参加2019年本科生综合测评业务培训会议。会议时间:9月5日(星期四)下午3:00;会议地点:34号楼201课室。 |
9.6 | 1) 全校本科生停课,学生进入学生管理系统核对个人成绩、学分、课程属性及绩点,同时进行自评。 2) 学院各年级辅导员给班主任和班级用户授权,各班级用户核对课程属性以及课程学分,及时修改有误信息。例如:体育课的课程属性应改为“体育”。 3) 严禁学生个人和班级用户擅自修改学习成绩。如由于成绩导入出现差错,请向班级用户(班长)提出,并从教务系统打印成绩单,让教务员老师盖章后方可由班级用户修改,学生本人不得自行更改成绩。 4) 每位同学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9月2日发的“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附件一)里面的三个文件(《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先进班级评选积分细则》和《本科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列表》)以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度智育加分补充细则》(附件二)进行德育、智育和文体的加扣分。所有加扣分的项目起止时间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以奖状、证书的公章为准。 5) 9月6日前,车队、机器人队向评审工作小组提交2018-2019学年度智育加分方案(须完成队内公示2天,指导老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时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
9.6-9.9 | 1) 每位学生完成自评(自行填写智育、德育、文体加分项,所有加分项目需填写项目、比赛全称和主办单位。) 2) 各班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7—9人,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并在班级内公示名单,评议小组依据附件一和附件二对各班同学进行评议(审核同学们自行填写的加扣分项)。(《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学风情况通报》请见附件三;《2018-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素质认证书》和“车队、机器人队加分名单”请见附件四。) 3) 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好每位同学的智育、德育、文体加分材料(复印件),班级评议小组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上“与原件相符”+学生本人签字+班级用户签字,供有争议时查询和复核。同时于9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智育加分分类汇总表》纸质版(附件五)以及智育加分证明材料的纸质版(论文需提供见刊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复印件;专利需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受理/授权通知书;学科竞赛需提供奖状或有主管单位签字盖章的官网公示名单)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举例:“张三+省级+数学竞赛+特等奖”,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到各自辅导员处,同时电子版抄送到邮箱:mehuanghl@scut.edu.cn。 4) 9月9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填写好评语,同时班级用户请班主任老师在系统内填写评语。 5) 班级评议小组最迟于9月9日23:00对同学们的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结果(除智育加分部分)进行审核并初步公示(公示内容含加分规则、德育和文体评议结果,接受学生申诉)。 |
9.10-9.15 | 1) 9月10日-9月11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智育加分的核实和确认,并予以公示。 2) 9月11日-9月12日各班级用户根据学院加减分意见修改智育加分分数。各年级辅导员对各班级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综合测评排名。 3) 9月13日-9月15日学院统一组织各班级进行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更改,将进行补充公示。(各班级打印纸质版公示,并由班级每位同学亲笔签名确认后交回至各自辅导员处)。公示期结束,不再接受对系统中各项成绩的修改或增加。 4) 学院确定学校、企业、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奖项和名额。 |
9月中下旬 | 1) 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将对各班级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系统内审核和审批。自9月16日起,综合测评结果将不再更改。 2) 学校预计于9月中旬下达各类奖学金推荐名额至学院。 3) 9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六)至各自辅导员处。 4) 9月18日前各班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关于“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将有资格(智育前38%,综合前33%,体测达标)获得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同学的成绩信息填入《“先进个人”班级呈报表》(附件七),电子版交给各自辅导员老师,并同时提交打印版到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
9月下旬 | 1) 学院对各类奖学金的推荐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学生本人在系统内提交奖学金申请,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 各班级用户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学院根据“领跑者先进集体培育计划”组织进行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拟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并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相关模块报送先进班集体的名单。 3) 学院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标兵”的申报材料。申请“校园十佳班集体”的,需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申请登记表》、《华南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积分表》及详细的申报材料;申报“十大三好学生标兵”需上交登记表、《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表》以及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学院推荐后,学校将通过组织评审或答辩的形式确定最终名单。 |
10月上旬 | 学院确定推荐授予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根据公示期的学生意见确定最终推荐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进行报送。 |
10月下旬 | 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名单,并在全校内进行公示。 |
11月-12月 | 学生工作处组织“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评选。 |
12月下旬 | 学校发文公布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
备注 | 1) 《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八; 2)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详见附件九; 3) 以上日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请以最新变更为准。 4) 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
注:
如遇到系统登陆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①可致电网络中心统一服务电话87110228咨询或网上自助修改或重置密码,具体请参见学校主页-网络服务-网络中心主页-常见问题解答:统一认证账号密码忘记了,怎么办?②请学生本人于9月4日(第二周星期三)前携带学生证到五山校区泰山路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服务厅(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或大学城校区教师公寓D2(工作日9:00-17:00)一楼申请添加密保手机号码,确认添加后可自助重置密码;③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技术部黄启君,联系电话:87113993,电子邮箱:nic@dcampus.com。
自2020年9月1日起,体质测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
自2020年9月1日起,学生干部在参与评奖评优时,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附件汇总:
附件一:附件一: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二:附件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度智育加分补充细则.docx
附件三:附件三: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学风情况通报.ZIP
附件四:2018-2019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素质认证书(已发各班群)
附件五:附件五:2019年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智育加分分类汇总表.xlsx
附件六:附件六: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八:附件八:2019年综合测评系统操作指南.zip
附件八:学生本人申请奖学金操作指南.docx
附件九: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http://www2.scut.edu.cn/spe/2018/1224/c20745a30105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