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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19

各研究生:

  为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表彰在2017-2018学年为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17~2018学年期间在各校级研究生组织(含原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和各学院研究生组织(含原研究生团总支、研分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任职,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积极承担各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艺术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2)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5.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备注:如学生同时在多个组织任职,可参与多个组织评选,但如都当选,最终只能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之一领取奖金和荣誉证书,腾出名额顺移到下一位。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校级研究生组织干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名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安排,我院有4个校级优干名额,11个院级优干名额

其中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人奖励2000元,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一等奖每人奖励8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500元,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校团委负责校级研究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负责制定校级研究生组织评选细则并开展具体评选工作。评优小组由校团委领导、各校级组织指导老师、各研究生组织常委及研究生干部代表组成。

2.各学院成立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评选细则和开展具体评选工作。

  3.各组织根据《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及奖励办法》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将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工作绩效汇总表”(附件1中表2)10月18日前发送至289794880@qq.com。

    4.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学生组织的研究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校级学生组织的研究生干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

  5.学院及校级研究生组织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

6.校团委对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评选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向获奖研究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2017年10月19日(星期五)17:30前;

2.提交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3.提交方式:


1)纸质版:送到4号楼4217

2)电子版:以“年级+姓名+研究生优干申请命名,发到邮箱:289794880@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玲莉  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1:《数学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及奖励办法》.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