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2018-2019学年度各项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学院评选指标已确定(详见附件1: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助学金分配情况),请各位已经列入贫困生建档且有意愿申请助学金的同学按所申请助学金的相应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若某项助学金有专门的申请表,则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即可;若无,则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注明申请哪项助学金)。然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集(请班委协助对班内申请同学困难程度进行初步的认定排序,特别是申请人数较多的班级。排序结果仅供辅导员分配助学金时作为参考,不必有任何压力。特别困难的请排前列,以此类推对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的同学继续进行排序。)
各助学金的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有关条件、政策,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在学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或直接下载通知附件,打印时去掉页眉页脚;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2.初审: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所有受助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 “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学院于10月17日前学生的书面评审材料递交学校学生工作处,并通知学生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填报本人广州市的工商银行账号。
3.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助学金的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各项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涉及学院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附学工处原通知链接:http://www2.scut.edu.cn/aid/2018/0928/c9499a286697/page.htm
注:学生的助学金申请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钉上。
老生申请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2日之前交至4217办公室;
新生申请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2日之前交至C11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郑璐老师处。
附件:
附件1: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助学金分配情况.docx
附件2:(含思源、新长城)2017~2018学年连续受助学生名单.xlsx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