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9-28 11:26:30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各项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各学院要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所有信息,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在学生管理系统“社会资助”模块对应助学金下载打印(打印时去掉页眉页脚);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初审: 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并通知推荐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填报本人广州市工商银行账号。

3.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各项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涉及学院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所有学生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钉上)请于1018日前提交到五山校区1号楼111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110693


附件1:各项助学金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docx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资助学生汇总.xlsx

附件3:仲明助学金相关资料.zip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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