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便利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学校网络中心自即日起试运行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线上申报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含外籍和港澳台籍)、退休返聘教职工、劳动合同聘用人员。
二、管理规定: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需要提前填写出访计划报备,填报计划之后方可申请因公临时出国(境)。全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以及执行出访任务应严格遵守我校现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规定。可以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查看相关管理办法。(http://www2.scut.edu.cn/io/zcfg/list.htm)
三、申报方式:
1、 出访申请人可通过教职工账号密码登录个人门户(网址:https://my.scut.edu.cn),进入“办事大厅”;
2、 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团组成员若有2人或以上,团长填写计划报备即可;
3、 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4、 经校内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后,系统将通过短信方式提醒出访人到国际处提交签证签注相关材料。
5、 出访人完成出访任务返校后7日内将因公证照等材料交至国际处,国际处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用于财务报销。
6、 具体填报指引详见附件。
四、申报提醒:
为保障各位出访申请人顺利如期出访,需预留充足时间(建议提前2个月)办理因公临时出访手续申报。出访申请人需在计划出访日期前完成审批流程。
五、其他:
1、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线上申报系统试运行3个月,在此过渡期内,仍接收线下申请。
2、由于因公赴台湾需报送纸质版材料到省台办,出访人申请因公赴台湾除了线上申报之外,仍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详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sites.scut.edu.cn/io/2018/0412/c15939a261273/page.psp)
3、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在校内集中公示,系统自动抓取相关信息,请各二级单位外事工作联络员负责对出访教职工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线上公示确认,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出访人返校后1个月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总结,请各二级单位自行做好出访总结的公示。
4、请各二级单位做好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审核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审核及会签工作。
欢迎广大教职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对该系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根据反馈意见和系统运行情况及时予以调整,从而不断完善系统,更好地服务全校教职工。
联系方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谭老师,梁老师,
电话:87110595,87114111;邮箱:ygcf@scut.edu.cn。
附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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