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两岸暨港澳会议申报
本流程中所指两岸暨港澳会以是指由华南理工大学或下属学院、部门等单位,在我国境内举办、合办、承办的,与会代表仅涉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三地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简明程序: 会议申报——校内审批——教育部审批——会议执行——会议总结
具体流程
会议信息变更:若取得教育部会议批件后,会议举办时间、名称有改动,则须由会议主办单位开具会议变更申请,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学校港澳台办申请学校OA发文后报送教育部,待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会议时间或名称。
会议资助
为鼓励各学院主办、合办或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涉外会议、论坛,现有以下相关资助:
涉两岸暨港澳高水平学术论坛、会议等(资助申请)
校级高水平/双边会议资助计划(经费下拨各学院执行)http://www2.scut.edu.cn/io/_t93/2013/0625/c2101a50162/page.htm
流程如下: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粤ICP备05084312号
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邮编510641
交流科:020-87110948 出访科:020-87110595
项目科:020-87114545 综合科:020-87114186
引智科:020-87113180 港澳台办:020-871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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